2018年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文职辅助人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新闻宣传文职辅助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文职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文职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简章所称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2人,从事新闻采编和新媒体运维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养较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本人和近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新媒体运维1名。新闻传媒、新媒体应用及与其相关专业;熟悉掌握微博、微信运用维护,精通H5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技术;有新媒体运维经验者优先。
2、新闻采编1名。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文字功底较好,有成功的新闻报道作品;有新闻采编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2018年7月1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ycgawjw@163.com。如有相关作品可一并发送。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作品到盐城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盐城市公安局平安路9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盐城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实干实效实绩的导向要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左右。上述工资不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若在工作中高质量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另行兑现奖励。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警官
联系电话:0515—8322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