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迁市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城苏州东路17号县广电台大楼一楼大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城乡供水和服务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国有企业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 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 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的学生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7.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 专业划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版)。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城苏州东路17号县广电台大楼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27-83540027 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应聘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沭阳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8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到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沭阳县梦溪园南路167号附近)。咨询电话:0527-83540027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环节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县国有企业性质的正式工作人员,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最低限为五年,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800元,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162 0527-83541116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沭阳县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