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夏季南通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7-1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夏季南通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 年 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 须知事项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公告。
  三、报名、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网址: www.haian.gov.cn);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连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详见《招聘单位联系表》(附件3),以下简称《联系表》),邮件主题:海安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应聘+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通过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11∶30,14∶30~17∶30),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本人签字《报名表》2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连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地点: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一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11:30);改报名地点:详见《联系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27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面试费各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9:00~11:30)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地址见《联系表》。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海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
  (一)岗位01、02、03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应专业知识(7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二)岗位04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摄像采编的实际操作能力,编辑软件为Adobe Premiere。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和新闻写作(7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岗位05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影视设计制作包装的实际操作能力,制作软件为After Effects、Premiere、PhotoShop、3dmax、Maya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影视设计制作包装相关专业知识(5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公布及计算方式
  1.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2.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岗位01、02、03面试合格者和岗位04、05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海安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0天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8820668;
  考务咨询:0513-88165192;
  监督举报:0513-88869628。
  附件:
  3.《招聘单位联系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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