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2018-07-3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2名窗口业务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日12时(节假日除外)。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系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窗口业务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kedz.com/)、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浦口经开区”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招聘主管部门: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
  招聘单位:南京市规划局浦口分局
  招聘岗位:地下管线
  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测绘工程类、机械工程类;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持有国家认可的地下管线相关证书优先。
  招聘主管部门: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
  招聘单位: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招聘岗位:综合文字
  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且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3日12时(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jslh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报考单位及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四楼猎聘事业三部(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4楼)。
  报名考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便于资格审核及后续笔试、面试、递补时通知到本人。
  3、有关要求:
  (1)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规定,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并由招聘机构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
  ⑤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由专业考试机构出具试题,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岗前业务培训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分配至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相应窗口岗位,同时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4687307   王老师
  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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