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供销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报名地点:江宁区供销合作总社人事劳资科。所报岗位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不指定范围和教材,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江宁区供销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健全企业管理队伍和加强系统人才培养,根据江宁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岗位缺员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人岗位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5.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6.身体健康;
7.服从岗位分配,热爱基层工作;
8.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关职称、资质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jnhrm.com)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
9:00-11:5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江宁区供销合作总社人事劳资科(江宁区上元
大街1089号五楼505室,联系电话:025-52282225,联系人:李莉、孙文婷)。
4、报名材料:
(1)统一格式的应聘履历表1份(履历表可在江宁区人力资
源市场网站下载,履历表需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
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技术职称、技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岗位需提交社保缴费记录单等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由区总社人事劳资科对报名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制报名人员名册,连同相关资料报区供销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劳资科于8月24日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报名资料需详细真实,因资料不详而影响招聘者自行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1.笔试:所报岗位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不指定范围和教材,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思维方式、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形象仪表等。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按照择优的原则,由领导小组报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同等条件下,在本系统已使用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优先录用。
(五)体检
由区总社人事劳资科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及事项
第一年的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出纳会计约3.5万元,人事文书约4万元,助理会计约4.5万元,集团总公司秘书薪资面议。其他岗位按录用企业的有关规定核定工资(不低于4万元)。
1、供销系统工作人员招聘信息一览表
2、应聘履历表
南京市江宁区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