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招聘专职网格员简章已公布,招聘专职网格员19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半-6点),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组织科(扬州市文昌中路112号9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简章
为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管理队伍,全力打造社区梯次建设,决定面向市区招聘专职网格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事业心强,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意愿。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35至40周岁女性需提供五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报考对象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5.此次招聘面向扬州市区(广陵区、邗江区、经济开发区、蜀岗风景区、科技生态新城、江都区)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中共党员;(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者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3)优秀退伍军人。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至曲江街道组织科报名,街道组织、纪检及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开考要求。报名人数需要达到1:3的最低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本次招录的人数。
3.招考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占30%,面试占70%。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参照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考试范围,同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按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比例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适应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考察。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考察。
6.公示。对决定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公示合格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扬州市广陵区社区工作者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享受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8.其他事项。本次招聘后,街道按照1:1.5比例建立网格员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在备用库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半—6点),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有效证件至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组织科(扬州市文昌中路112号9楼)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党员、社工或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请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网址:http://gl.yangzhou.gov.cn/glqjjdbsc/index.shtml
微信公众号:潮涌曲江。报名咨询电话:0514-87255883。
本简章由曲江街道组织科负责解释。
附: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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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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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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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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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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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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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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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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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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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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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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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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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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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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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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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社会工作师(助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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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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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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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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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统一安排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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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从( ) 2、不服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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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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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曲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