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9-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可乘坐BRT至连云区嘉瑞宝广场站下向东约200米)。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连云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7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连云区决定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即: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8年9月30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可乘坐BRT至连云区嘉瑞宝广场站下向东约200米)。
  联系人:王续如;联系方式:0518-81888083。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连云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报名要求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岗位代码A03、A04、A18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择优聘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2:30至5:30到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A03、A04、A18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监督
  连云区纪委派驻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328206。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18-818880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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