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74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12月3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中学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
4.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12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12月3日23:00。
①启东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12月4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准考证打印:2018年12月7日起,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启东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启东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092370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2.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岗位代码01-10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11-26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资格复审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岗位代码11-26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12月9日,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 11-26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01-10岗位资格复审时间:12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11-26岗位资格复审时间:12月10日14:00~17:0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11-26岗位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12月11日14:00~17:0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意向协议书;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01-10岗位面试时间12月1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11-26岗位面试时间:12月15日,面试地点:启东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随身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岗位代码09-17的面试内容由微型课(50%)(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和专业测试(50%)组成。01-08、18-26岗位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微型课(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微型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01-10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11-26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01-10岗位总成绩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择校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择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择校(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择校结束后,启东市教育局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2019年8月31日前,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4.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局)
0513-83312424(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纪律监督
启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附件: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