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级有新变化 不当领导也可享受相应待遇

2018-11-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自2006年开始实施,已历12年的公务员法近期拟作重要调整。11月1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在全国人大网上亮相,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比现行公务员法,草案亮点纷呈。
  其中,引发广泛关注的的一处是,草案删除了现行公务员法中的“非领导职务”表述,改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这意味着草案如被通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这项修改,或将涉及数百万公务员。
  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草案中关于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堪称大亮点。
  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10个层级。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共8个层级。
  此次征求意见的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层次,草案与现行公务员法相同,都是10个层级;有变化的是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层次”这个词汇,改成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
  草案指出,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12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对比现行公务员法和草案可以发现,现行公务员法的领导职务层次和非领导职务层次是一一对应的,但按照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见草案,领导职务层次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并非一一对应。这体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 目前,我国公务员晋升,主要体现在职务变化,比如从办事员到科员,再到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这么一个过程。职级的变化则主要依照“几年进一级”的标准,工资等随着职级相应做调整。
  “如果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将成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和职级晋升的另一个通道。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应的职级,会促使公务员的职务或职级向上递进一个层次。这对于解决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问题有着重要意义。”胡仙芝说。
  即使不当领导,也可享受相应待遇
  对公务员而言,职务、职级、待遇可以说是职场中的三个关键词。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时,寥寥数语就道出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公务员的重要意义:“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此次会议确定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试点地区: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等多个地方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机关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的实施,职级层次等一些细节信息也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包括从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等12级职级层次。
  2017年11月,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了一则通知,“××(编者注:姓名省略,下同)同志任四川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二级调研员;××同志任四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四级调研员;××同志任四川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
  这些试点地区在实践当中透露的信息,如今终于在草案中得以印证。
  “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公务员的薪酬将产生重大的激励。”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只有当上领导以后,工资、福利、待遇才会提升。但是领导岗位少,晋升非常困难,如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是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后,虽然退休的时候只是个科长,但是职级可能很高。即便不当领导,只要好好工作,到了一定年限以后,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县级机关试点成果初显 部分地区晋升职级率超两成
  事实上早在国家级试点之前,县以下机关的基层公务员试点已经率先实施。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比如,公务员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等。
  云南省安宁市作为实施县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试点城市,在推行过程中,按照干管权限采取集中审批、按季审批、分步实施的方法开展职级晋升,即2015年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机关公务员集中审批,2016年之后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分批审批。
  安宁市政府公布的试点情况成效明显:安宁市自2015年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共计392名公务员晋升职级,占安宁市现有公务员总数的22.7%,其中晋升副科级职级38人,晋升正科级职级25人,晋升副处级职级320人,晋升正处级职级9人。
  胡仙芝对此给予积极评价:“试点成效表现在:疏通了公务员晋升的拥堵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尤其对基层公务员有明显效果;其次是修订增加了治理和约束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的相关规定,这对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也会有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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