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16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江苏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和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联合办学协议精神,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须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
5.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12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请将报名表、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cnuyces@163.com,标题请注明: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姓名+学科+联系方式。
资格初审结果在12月18日前通知本人。
应聘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
0515-88219666、89962226 1356415649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12月22日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确认,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办法及确定入围
①采取面试考核办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加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兴趣特长等综合素质。
②面试考核时间12月22日,应聘者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
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3663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
③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签约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3.考察和体检。
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入围者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江苏省考录公务员办法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4.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5.网上公示。经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19年8月10日至15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至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者,不予办理手续。
六、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城南新区管委会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协议”人才引进待遇。
3.聘用人员工作首次聘用三年期间由学校提供免费食宿。
七、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网站www.schools.ecnu.edu.cn和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www.jsyccnxq.gov.cn。
八、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9962226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城南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