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浦口区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40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8日中午12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南京市浦口区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充实人才队伍,经南京市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浦口区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4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一:《南京市浦口区2018年公开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公示渠道:浦口区政府官网、浦口区环保局官网、领航招聘网、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
公示期: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8日中午12时。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8日中午12时。
2、报名方式:
2.1网络报名
应聘者登录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浦口区2018年公开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的图标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放宽条件者提供)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leaderhr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为“浦口区环保局报名+岗位代码+姓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放宽条件需提供)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四楼。
报名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备注: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建议考生选择网络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即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④工作经历证明(须放宽条件者提供);
⑤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注1:以上材料已现场报名并递交齐全者无需重复递交复印件。
注2:上述工作经历证明指:①单位出具的在职或离职证明;②劳动合同书;③社保缴纳记录。(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准予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考流程。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考试试题由专业机构负责出具。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及综合能力。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01岗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02、03、04、05岗位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当场出具,并于面试结束后,对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进行公示。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该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于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实际录用人数不足计划拟聘用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录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月薪不低于5000元,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及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4、025-8476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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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