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告

2019-01-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硕士研究生31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2019届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2019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1名,岗位为高中(含职教)类学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9届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承诺2019年6月28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教专业课者无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2019届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6.身心健康。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2019年2月下旬开始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可邮箱预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聘会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南京师范大学 (仙林校区笃学楼1楼大厅) 2019年2月27日
9:00-12:00
次日上午集中
面试、签约
扬州大学 (瘦西湖校区38号楼1楼108报告厅) 2019年3月 1日
9:00-12:00
南通大学(主校区综合楼304室) 2019年3月3日
9:00-12:00
江苏师范大学(23号楼103C教室) 2019年3月7日
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及其他能够证明学历、能力、资历等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招聘会地点报名,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现场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也可通过邮件先行将报名材料(注明参加招聘会地点)发送至报考单位的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由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招聘会当天参加现场确认。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其中:微型课占70%,答辩占30%。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高分的入选,仍然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高分的递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和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于2019年8月下旬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大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不予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凡被聘用的职教专业教师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的岗位,一经录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12397(区教育局)
  0515-83929202(区人社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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