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无锡市公务员考试户籍(生源地)要求说明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我市 (含江阴、宜兴)生源的2017-2018年毕业后尚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社会人员报考限我市户籍。
2.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职位的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如配偶或父母户籍已落户(报名截止日前)我市(含所辖各区)或县(市)的,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