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市肿瘤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长期)

2019-02-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南通市肿瘤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长期)已公布,招聘4名博士研究生,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通市肿瘤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长期)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肿瘤医院公开招聘4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七)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认证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肿瘤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报主管局同意后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thfpc.gov.cn)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可直接到南通市肿瘤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南通市肿瘤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南通市肿瘤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南通市肿瘤医院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南通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放在面试考核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3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仅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
  (二)面试考核
  面试由南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面试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南通市肿瘤医院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肿瘤医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肿瘤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712070(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6712008
  附件:
  南通市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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