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工作人员39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1日16:00。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上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梁溪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上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名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我市 (含江阴、宜兴)生源的2017-2018年毕业后尚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社会人员报考限我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7.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如配偶或父母户籍已落户(报名截止日前)我市(含所辖各区、不含江阴宜兴),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定向招聘残疾人的岗位,报名对象需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条件的人员。
10.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对象为:无锡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2019年4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认证)。
2.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19年4月1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的专业参考《2019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1日16:00
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2.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2日16:00
3.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3月25日9:00—2019年4月4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4月23日—24日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40号窗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需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9年 4月17日—2019年4月19日。
(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四、笔试
笔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19年4月20日9:00-11:3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卷面总分数的50%,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和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面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和无锡市梁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纪委:0510-82830205
十一、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732590,8315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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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