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有变化?事业单位可直接进入公务员

2019-04-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其中包括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有哪些新政策?对大家会有哪些影响呢?小编来带大家看一下~
  1.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实现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统一市场运行规则。
  2.事业单位可设设立流动岗位
  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3.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
  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
  4.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拓宽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完善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途径。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
  5、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专业人才,落实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推进东西部干部人才交流,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
  由此可见,《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对于公务员有一定的影响,可能放宽公务员的招录条件与次数,未来考公务员也许就不会那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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