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公告

2019-04-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6: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9﹞19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精神,经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www.njedu.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及应聘学校和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2019年南京市栖霞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2)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初中、高中学段可以融通)。
  (4)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564178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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