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选调公务员简章已公布,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4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6名,档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明显,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3月31日),且在编在岗。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档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所学专业须为档案学或档案管理专业。
(四)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1-2年。
1、在基层多岗位锻炼,经历比较丰富;
2、发表文章层次较高、数量较多;
3、曾被选派到省级以上综合部门挂职锻炼。
档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 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4日。
网上填写《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wb209@126.com。
2. 报送材料。
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楼209室,联系电话:0513-85098039。
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④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⑥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察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 笔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进入面试人选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才能参加面试,不能提供者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 适岗评价。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评价选调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5: 3: 2的比例计算总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末位同分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余考察和体检合格者作为后备人选,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转任至选调单位工作。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任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试用期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正式录用。正式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选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选调解释权属于选调单位,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039(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6015、0513-85216091(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中共南通市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