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南通启东市委党校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下午17:00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启东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党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启东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其中社会政治类计划2名,经济类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
2.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
4.健康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国家和江苏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下午17:00止;
报名邮箱:dangxiao@qidong.gov.cn;
联系电话:0513-83222723、15851389639(邱老师)
0513-68955126、13912882428(陶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填写完毕的《中共启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毕业论文及至少一篇公开发表论文。(该论文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5.应届生须发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照片;往届生须发送学历和学位证书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
邮件主题为:2019年应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由启东市委党校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启东市委党校将会同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论文、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论文、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论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报名结束后,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12:0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启东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形式:采用“专题试讲+学术评价”模式。专题试讲内容为运用本专业相关知识,判断、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学术评价依据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论文,此后提供的论文不作为学术评价依据。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专题试讲、学术评价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题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专题试讲合格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学术评价成绩在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题试讲占60%、学术评价占40%的比例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下同)。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启东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启东市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启东市人社部门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委党校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并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启东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启东市委党校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