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社区医生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40名社区医生,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医生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浦口区加强基层卫生服务站点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浦政办发〔2018〕98 号)等文件精神,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社区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健康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医生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或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医生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pkwsjrsk@163.com(邮件以“考生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区卫健委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微信公众号“健康浦口”对话框中回复“报名缴费”,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缴费成功者视作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的招聘单位,经区卫健委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在微信公众号“健康浦口”对话框中发送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区卫健委联系,联系电话:025-58881069。
7、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以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区卫健委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返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卫健委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选岗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依据“公平竞争、妥善分配”的原则区卫健委制定选岗方案,组织选岗,根据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和人数配备比例,优先考虑紧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人员配置。区卫健委负责分配到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负责(各中心负责自行制定分配方案报卫健委批准备案)分配到所辖各需求站点。
四、体检、考察
选岗结束后,对服从选岗分配的人员组织体检。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依据相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不服从选岗分配或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全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025-58881069
(二)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25-58882308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