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新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考试又有新要求了,你都了解吗

2019-05-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一直都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求职考试。可是,很多应届大学毕业生,并不知道公务员考试具体有什么要求,尤其是公务员法,刚刚通过修订,即将于今年6月起正式实施,意味着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了相应的新变化,作为考生必须关注这些变化。现在,就让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修订之后的公务员法,哪些条款直接影响着今后的公务员考试。
  首先,新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的录用,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规定就是增加了两类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第1类情形,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名考生,曾经是党员,但是因为某些原因被开除出党,终身不能报考公务员。即便是报考了公务员,进入面试之后,在资格审查中都通不过。第2类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也不能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属于是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对于个人的诚信要求特别高。如果一个人是已经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这就意味着,他在诚信上不过关,也会被公务员机关排斥在外。
  其次,公务员的招录条件也有新变化。过去,对于公务员的招录条件,考生们关注考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就行了。可是,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第25条明文规定,报考行政机关中的一部分特殊职位,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些类型的公务员包括: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公务员,初次从事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公务员,初次从事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大家都知道,法考号称“天下第一考”,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想参加以上4类的公务员考试,难度“再上层楼”。
  再次,公务员的义务也有新调整。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多处调整。一部分修订后的义务,属于是刚性要求,比如,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接受党的领导,这对于一名公务员而言,都是最根本的要求。与此同时,新公务员法还要求,公务员必须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工作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即便考上了,也有可能不称职。
  对于以上三个方面的新要求,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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