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06-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9]3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为所属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zjj2019@163.com,标题为:“求职+姓名+学校”,请以规范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和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三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确认。咨询电话:0518-85802240。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点: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治处518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述申辩。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前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lyg.gov.cn/)公布。
  五、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308188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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