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如皋市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及人社专职协管员公告

2019-06-1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南通如皋市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及人社专职协管员公告已公布,招聘基层人社村级专职协管员28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如皋市公开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及人社专职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如皋市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10名;在计划内,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补充招聘基层人社村级专职协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至2001年6月间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如皋市公开招聘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及人社专职协管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www.rugao.gov.cn/rgsjcjdglj/xxgk/xxgk.html)、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rgjy.rugao.gov.cn)公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 100 元/人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6月27日09:00至6月28日12:00登录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
  2.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实施。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岗位(代码01-02)拟聘人员与如皋市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代码03-13)拟聘人员与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特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岗位(代码03-13)拟聘人员根据本人所报岗位统一安置服务地点,并保证服务基层3年。
  应聘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用工性质、保障待遇
  岗位(代码01-02)招聘人员性质劳动合同制性质,其保障待遇按照皋办〔2015〕61号和皋办〔2017〕12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代码03-13)为特定公益岗位,保障待遇按此类人员的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工资为如皋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7658033、80692985。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3-89788862(市场局);0513-87283202 、 87283185(就业处)。
  附件: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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