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聘简章(高铁新城产业园发展公司)

2019-06-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聘简章(高铁新城产业园发展公司)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聘简章(高铁新城产业园发展公司)
  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系苏州高铁新城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咨询、管理和服务。受苏州高铁新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二、用人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是高铁新城管委会下属全资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产业园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载体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及管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CY01商业经营(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分析房地产租赁市场信息,对公司各类商业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位工作;参与公司商业项目业务目标的制定与分解;
  2、负责权责范围内的商业项目的招商、谈判、签约;
  3、负责商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定经营指标,监督和协助商业管理公司按既定计划和预算开展经营业务、贯彻各项经营指标;
  4、负责监督商业项目进驻的计划与实施、维护管理;考核综合经营结果;
  5、负责监督或实施商业项目的各项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加强资产管理;
  6、负责对项目经营情况分析、总结,制定合理改善举措。
  (二)岗位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经济、商业管理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2、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具有5年及以上经营管理、经营分析等相关工作经验,有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客户服务意识。
  (三)薪酬待遇:
  15-20万元/年标准(根据考核情况上下浮动)
  CY02财务管理(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通过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协助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提供最经济的筹集方式,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
  3、负责监督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和成本控制的工作,审核并按时上报各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4、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税务部门等进行联络与沟通。
  (二)岗位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财务财会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2、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3、具有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
  4、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15-20万元/年标准(根据考核情况上下浮动)
  四、招聘事项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邮箱为:szgtrlg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姓名(如:应CY01商业经营张三)。报名表以Word格式,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2、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作为依据)、近一年的征信记录、《报名登记表》、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书及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系人岗相适度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务必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信息材料不完整,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应聘者在报名之后的一个月内请保持手机通畅。
  4、满足条件进入考试环节,则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6、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用工形式,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岗位,确有需要的,或将进行调剂。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并服从调剂,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以上招聘工作委托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铁新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12-6615506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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