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州武进区湖塘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2019-06-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江苏常州武进区湖塘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7月12日9:00-16:30。报名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武进区府西路18号,府西路与武宜中路交叉路口)。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年纪轻、活力强、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湖塘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湖塘镇社区工作人员现有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湖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人员24名,其中:男性12名(其中1名为审计类、财务财会类),女性12名(其中1名为审计类、财会财务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必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或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不限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及审计类、财务类专业,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常武地区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7月12日9:00-16:30。
 
  3、报名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武进区府西路18号,府西路与武宜中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19-86310909。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考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A、《2019年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B、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C、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若国外(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3、考生于2019年7月16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湖塘镇组织人事科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经湖塘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湖塘镇政府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湖塘镇自聘人员,待遇按照湖塘镇城市社区干部规定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聘用后,三年之内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本简章由武进区湖塘镇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