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13时至17时。报名地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楼417室(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持有A1或A2驾驶证,从事专职驾驶员工作5年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13时至17时。
报名地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楼417室(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均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本院现场对报考者进行面谈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满2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四、本简章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55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