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地省考已经结束,考生迅速把目光投向2020年的省考,作为提前招录的省份,江苏通常在每年1月份就发布公告,启动报名招录工作,所以有意愿参加的小伙伴们,需要事先了解一下省考的基本政策,早做准备。近期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会持续更新省考公告解读、报考指导、备考技巧类的文章内容,建议考生收藏并及时关注。很多考生或多或少听被人提起公考中回避关系的问题,但却不甚了解。那么,什么是“回避关系”?哪些亲属关系构成“回避关系”?本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就对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解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考生已经清楚什么是回避关系,哪些亲属关系构成回避关系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的是,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不要心存侥幸,试图瞒报,因为公务员考试审查严格,虽然报名时不会查到这方面,但在政审时会有工作人员查看档案,走访调查你的社会关系,所以根本不可能蒙混过关。哪怕你通过了笔试面试,一旦在政审考察环节查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会立刻取消录用,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的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