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泗阳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会议室(北京西路17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泗阳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岗位空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详见《泗阳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我县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教职工);我县2006年、2007年经公开招聘现仍在岗的人才派遣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197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6.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7.至报名截止日,在原单位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公布选调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会议室(北京西路1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泗阳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入编时间)(需加盖主管部门章);
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4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领取地点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会议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检与考察,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相关手续。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27-85216003)
监督电话: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5273089)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