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昆山市千灯镇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2019-08-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苏州昆山市千灯镇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千灯镇人力资源服务站(文峰路与炎东路交叉口向西50米,东吴证券西侧)。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千灯镇公开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千灯镇招商服务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共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简章》发布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要求:经济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公共政策学、工商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企业管理。
 
  专业分类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5、昆山户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6、具有累计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对选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及千灯镇编外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委托书(见附件3)。
 
  2、报名地点:
 
  千灯镇人力资源服务站(文峰路与炎东路交叉口向西50米,东吴证券西侧)
 
  3、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4、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
 
  (4)所获得的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结婚证须于2019年8月9日前取得);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报名者可在简章发布之日起在千灯镇各部门单位OA系统、“金千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文末)、“中国昆山”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等相关附件。
 
  5、报名注意事项:
 
  《简章》中明确的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至2019年8月1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认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不设笔试环节。选聘程序分为: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等环节,人岗相适度测评由专业考官及用人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对报考者进行综合测评,按不高于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最终结合综合测评结果和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各环节具体时间(预计从8月上旬开始),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与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后,镇组织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中国昆山网公示。
 
  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六、录取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待遇:按照镇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471359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473912
 
  八、本《简章》由千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名委托书.doc
 
  千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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