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江市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申报2020年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
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效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9〕60号),市委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的通知》(镇编委〔2010〕6号)精神及市委编委会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编制用途
(一)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范围是: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机关及其镇(街道)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度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工作另行布置。
(二)编制使用计划用途是: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申报原则
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机关及其镇(街道)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应控制在本单位编制空额和2020年度自然减员总数内,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优先申报重点和急需岗位引进人才的用编需求。已满编、超编单位不再申报用编计划,同时需为接收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预留空编。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及其镇(街道)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请填写《2020年度镇江市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电子版表格可在市委编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zjsbb.gov.cn),于2019年8月13日前报市委编办督查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经市委编办审核并报经市委编委会研究批准后,下达编制使用计划。不申报用编需求的单位也请填报用编计划申报表中其他栏目。
(联系人:王鹏菲,84438683,18752931655)
中共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