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事业单位上班,先后通过了公务员和司法考试,有了幸福的烦恼,要面临选择,不知道选哪一样。其实这个问题太好回答了,当然是选择公务员了。本来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对县上的情况比较熟悉,选择公务员岗位如鱼得水,工作、收入、生活稳定,更有发展前途,何乐而不为呢。
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具备了某种资格,和公务员的“铁饭碗”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即使在县上,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中,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一大批,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中,拥有律师证的也有一大批,除了少部分人,生活都过得很平常,并没有靠律师证吃遍天下。在检院、法院,通过司法考试是基本要求。反倒是在司法部门,通过了司法考试,不仅对个人工作有非常大的帮助,也可以藉此提高个人收入,一举两得,性价比非常高。
因而,先选择公务员岗位,然后找机会通过调动或者晋升,在司法部门任职,不仅每月可以多1200元津贴,而且还有机会利用所获得的律师证,改变自己的前途和收入,这是最好的办法。
至于说到有了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准备辞职,不仅不要现在已经拥有的事业单位工作,连好不容易通过的公务员考试,都一起放弃了,然后靠取得的律师证就去打天下,从头干起,牺牲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没有足够的准备,或者信心,建议还是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