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原本是人生中同时具备精力和经验的黄金年龄。然而,在公务员招考中,这个年龄却似一道无情的坎横在众多求职者面前。
“35岁以上凭啥不能考公务员!”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废除公务员招考年龄设上限的制度,不拘一格选人才。她的建议,得到许多代表的支持。
这一建议是否合理,有没有可操作性呢?我们先来看看一位北京中央部委的公务员、一位上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一位四川基层公务员对此分别有什么看法。
35岁以上还会报考吗?
上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说据了解,关于取消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的建议,已不是第一次提出。除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广东代表团的代表黄细花提出这一建议外,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也有类似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全就曾提出过《关于取消公务员录用以35周岁为上限的建议》。而更多的呼声,则来自广大有志于报考公务员的“超龄”人士。 仔细分析这些建议,的确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合理性而言,年龄较长的人一般会积累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少支持者指出,“没有科学证据证明35周岁以上的人不能胜任机关工作。目前,高考和研究生招考也已取消年龄限制,而公务员招考仍沿用20多年前的老规定,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就合法性而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只有“年满18周岁”的下限,此外别无规定。 尽管各方说得都有道理,但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年龄限制,并非想得那么简单。 首先,要通盘考虑公务员招考任用的条件。众所周知,进入公务员体系的主要方式是公开招考。此外还有调任方式。《公务员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因此,如果要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的话,其他一系列的公务员任用年龄条件也要作出相应调整。 其次,要综合考虑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前景。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有一定的年限条件,且应当逐级晋升。 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还有一系列具体年限条件。 如果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假设放宽至40岁,那么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很有可能到了45岁甚至50岁还是科员、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 因此,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还不同于高考和研究生招考取消年龄限制。取消高考和研究生招考年龄限制,体现的是对个人学习权利的尊重;而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年龄限制,却还涉及后续发展问题。
作为一名即将35岁的副处级公务员,我有一些想法。
据我所知,在公务员队伍中,黄代表的建议并不受关注。道理很简单,现实生活中过了35周岁还在考公务员的人实在不多。
一般人考公务员,除了为人民服务的满腔热情外,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就是看好这个职业能够实现个人的发展。比起年龄来,中国各地的公务员招考,更多的框框是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和工作年限。
作为中央机关公务员,身边因为年龄过线不能参加公考的只听说过一两例。一种是年年报考年年落榜的人。说句不客气的话,这样的水平即使放开了年龄限制,也未必能考得上。何况他们本身其实也有不错的工作,考到后来也是抱着重在参与的精神,准备“国考”的热情已经大不如前。
另一种年龄偏大报考的,就是博士或者博士后。早些年博士考公务员的人还挺多,但近些年已经越来越少了。博士考公务员的优势,就是一转正就能定成正科级的主任科员,顺利的话过两年就能提拔成副处,实现后发先至弯道超车。
然而近些年来,由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慢于企业,更远远慢于房价。博士毕业一般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以公务员的起薪在大城市实在难以负担起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公务员的位置就显得没那么有吸引力了。
不过,如果放大到地方公务员队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小县城,那么就是另一番景象。基层调研时我曾经在几个贫困县待过一段时间,这些地方公务员的薪资胜过当地绝大部分人,即便当地年轻人口不断流失、市面日渐萧条,公务员也不担心失业,退休之后也有稳定的保障。这样的岗位,如果放开年龄限制,不要说35岁,当地很多人就算是50岁也要跃跃欲试的。
所以,关于35岁年龄限制,不能大而化之地考虑。
要效率还是要公平?
该不该放开35岁的年龄限制呢?从效率的角度,个人认为是不应该的。
由于机关没有像企业那种业绩考核的压力,所以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务员系统里都会默认对难以“进步”的老同志比较照顾,不给安排重要的任务,也不需要跟大家一起加班。要是老同志身体再不太好,那有可能一年有三四个月在休病假。
问题就是,机关里如果这样的人进多了,年轻人身上的工作会越来越多,职数又都被老同志占着没法提拔,老同志的工资又不会分给年轻人一分钱,这样公务员对年轻人就越来越没有吸引力,整个政府系统的效率也堪忧了。
然而从公平的角度来讲,限制公务员年龄又有点于理不合。世界上主要的大国,除了近邻日本之外,对于公务员的报考年龄一般不作限制。不仅如此,在同样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务员的录取还要向残疾人、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倾斜。
这背后体现的观念是,公务员是一种社会福利性岗位,有点“以工代赈”的性质。在弱势群体中,年龄大的比例更高,公务员岗位当然不能用年龄门槛将他们挡在门外了。
但我们也要看到,上述这些国家整体上已经解决了显性就业歧视的问题,不仅仅是公务员,即使社会上的一般岗位也不能以年龄、性别、族裔等对候选人进行区分,否则被告上法庭往往输多赢少。
然而,在目前中国存在就业歧视的情况下,公务员的招考应该说是歧视最少的之一。《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7个条件中,并没有年龄的限制,年龄限制只存在于部门规章,修改起来难度并不高,中国正在努力消除就业歧视,政府也应该带这个头。
于是,是要效率还是要公平?或者说,该不该取消35岁的门槛,有关部门一定要左右权衡。
“一刀切”适合吗?
其实,不同公务员岗位的差别很大,有些岗位需要很强的分析创造能力,有些岗位则更多是重复劳动;有些岗位要长年上山下海,有些岗位则多在办公室伏案。“一刀切”的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当今强调精准精细的时代了。
我们可以学习法国、日本等国家,对于公务员的类别分得更详细一些,对于制定国家政策的最顶级公务员(一般不超过5%—10%),他们需要从年轻时入行,经过常年的锻炼积累才能达到岗位需要的水平,这完全可以设置年龄限制并提高考试难度。
而对于一些需要足够体力才能完成的岗位,则可以增加体能测试来替代年龄限制。毕竟年龄与体力不能完全划等号,姚明就算到了50岁打篮球,一样可以秒杀一众小伙子。
至于有些年纪大的人同样能够胜任、且不太需要考虑晋升的简单劳动岗位,则可以放开年龄限制,让年纪大的人进来也无妨,这样年轻人可以从事更有创造性的工作。
“高龄”进机关容易吗?
假使真有一天放开了年龄限制,机关里新进的会不会都是35岁以上甚至40、50岁的人呢?
我觉得,没这个可能。
第一,公务员考试要求考生在短时间内对标准化题目作出精准迅速的反应,更多的是考察在学校积累的能力,比如记忆力、语法、数学和文字表达,这本来就是毕业不久的年轻人的长项;而年纪大的人所具有的社会经验、人际交往等能力由于难以量化,在考试中很难体现。
其实,不光现代公务员考试,即使中国古代的科举,从唐朝到清朝,状元平均年龄都在30岁上下。我们所熟悉的范进中举只是一个个例,更多的老先生到了白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往往开馆收徒了此一生。
第二,机关里现有的公务员领导也更喜欢招录年轻人,对于30岁以上的往往都敬而远之。个中原因,年轻人精力旺盛、家庭负担小、对领导比较尊重,能够更容易地压担子、交活计。
另外还有一条,现在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年限要求很严格,一个本科生进单位从试用期干起,最快要12年才能有当处长的资格;而一个30岁左右工作过三四年的硕士,6年后就可以竞争处长;一个35岁的博士进来定为正科级,更短时间就可以“进步”。假使你是机关里的处长,给自己的处里面试新人,你会选谁?
所以说,取消报考年龄只是砸开了一道大铁门,进去之后才会发现,里面还有数不清的玻璃门,“高龄”考生进机关,依然不会那么容易。
对于公务员来说,通过考试进入机关,只是漫长的公务员生涯的第一步,很快就会被忘掉。
公务员们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私下聚会,都根本不会把公务员考试当作话题。考生们对年龄这事还是放轻松一些,提高自己的能力才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