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海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周二,9:00--11:30, 14:00--17:00)。报名地点: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1201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8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海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员队伍,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2019年海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对象“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度毕业且在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对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简介表》中要求为准,《岗位简介表》中对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海门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含合同制人员)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周二,9:00--11:30, 14:0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1201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89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9年海门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系委托报名,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及受委托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人员。
2.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的一起进入),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现场自主选择医疗卫生单位(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委托指定的劳务服务公司签订相关用工合同,劳务服务公司将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于2019年10月底前将人员派遣至招聘单位。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用工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薪酬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0513-82212771(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