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锡宜兴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50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报名地点: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宜兴电大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宜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宜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勤队伍建设,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宜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招聘人数为50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巡特警执勤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体能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3、男性,具有宜兴市户籍;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报名条件:
(1)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2)曾从事过泅渡、救生员相关工作的,或曾从事过教练员、运动员等体育训练工作的,不受户籍限制,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驾驶证A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宜兴电大内)。
3、联系人:严梦杰,电话:15106150987。
4、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符合放宽报名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退伍证、驾驶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宜兴市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0分,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进行积分,将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体能测试成绩。
2、测试时间:2019年9月7日。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19年9月9日。
3、面试地点:宜兴市委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5、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时30分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求和,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由宜兴市公安局组织进行政审。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按照“按劳、按责取酬,考核分配”的原则,录用者薪酬福利全年约6.1万元(含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五、管理办法
巡特警大队执勤人员管理的其他相关事宜参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将在宜兴市公安局网站(www.wxga.gov.cn/l/yxs/)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面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咨询电话:0510-87977162,监督电话:0510-87079006、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