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培训,从而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坚强保证。
■基层公务员培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目前,我国已逐渐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务员分类分级培训体系,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等。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是公务员培训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培训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基层公务员培训不平衡问题体现在: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加培训多,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加培训少;科级以上公务员参加培训多,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培训少。基层公务员培训不充分问题体现在:在培训类型上,一些地方和单位只有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严重不足;在培训形式上,一些地方和单位以领导讲话、工作会议、网络视频代替专业培训。现实中,很多科级以下的基层公务员,除参加过初任培训之外,工作很多年都没有机会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有些单位领导以工作繁忙为由,不允许业务骨干公务员参加培训,而一些“退居二线”的公务员则成了“培训专业户”。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基层公务员培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公务员法》执行不力。
■基层公务员要努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
做好公务员培训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意见》的政治要求,而且是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从宏观层面来看,当今世界形势错综复杂,我国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形势异常严峻,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此起彼伏。从中观层面来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工作越来越强调依法行政,一些部门发生了职能转变和结构调整,很多工作呈现向基层放权的趋势。受上述因素影响,在微观层面,一些基层公务员对如何承接上级部门转移的职能出现了业务不熟练问题,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越来越感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做好公务员培训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而推动广大公务员更加坚定政治信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努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提高基层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公务员培训发表重要讲话,对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许多具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首要任务,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公务员培训的全过程,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要健全培训制度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缓解工学矛盾,加强对基层公务员培训倾斜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公务员重复培训与部分公务员多年不训的现象。
三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公务员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强化制度支持和财政保障,推进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务员培训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要优化分类分级培训体系。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结合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