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39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09:00~9月25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至2001年9月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9月以后出生);
4.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019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取得);报考其他卫生类岗位的2016年(含)前毕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简介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6 .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须知事项
1.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9年9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9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如东县卫健系统编制内人员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
2.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9月23日09:00~9月25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09:00~9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09:00~9月26日16:00。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规定,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岗位代码07-89)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 100 元/人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研究生岗位除外)。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0日12:00登录如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68508180。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岗位代码为01-06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只进行面试,岗位代码为07-89的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
(一) 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3天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岗位代码01-06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在岗位代码07-89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
报名表(网上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如东人事考试网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01-06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代码07-89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代码01-06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再加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7-89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研究生岗位末位同分者取加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2019届毕业生如未在聘用前通过国家护士资格,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68508066、68508180(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