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隶属于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
为更好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至2001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在部队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68563、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开始后,迟到的应聘人员禁止入场考试。笔试成绩达到试卷满分的50%及以上为合格。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或《军官转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下列人员须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
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见附件3);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见附件3)。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双拥网(http://syb.huaian.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由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3132321。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