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10-1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13:30-16:3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镇(区、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吴委办〔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吴中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1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5.苏州市区户籍。
 
  6.具备《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录用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8.招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均须于2019年10月2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19年10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基准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13:30-16:30。
 
  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2.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携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14:00—16:30。
 
  (2)发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3)发放程序: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通知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具体通知。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录用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后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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