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安市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批)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盱眙县金源南路1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盱眙县委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9年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执行。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盱眙县金源南路18号),咨询电话:0517-88201028。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见附件3,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4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由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0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09:00—11:3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08:30—10:3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xuyi.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xuyi.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xuyi.gov.cn/)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xuyi.gov.cn/)公布。
体检由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为03-04岗位的拟聘人员,由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先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先选)。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须聘后2年内取得与岗位职责要求的相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盱眙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8239109;
报名咨询电话:0517-88202011。
本公告由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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