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太仓市卫健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73名,现场报名时间(一):2019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现场报名地点(一):南京国际博览中心7号馆(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南京国际展览中心C厅(玄武区龙蟠路88 号);现场报名时间(二):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现场报名地点(二):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太仓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7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部分乡镇紧缺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0年太仓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一):2019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一):南京国际博览中心7号馆(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南京国际展览中心C厅(玄武区龙蟠路88 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时间(二):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二):徐州医科大学。招录岗位以上一次招录核减后的岗位为准,请考生注意我委招录信息的更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一):2019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一):南京国际博览中心7号馆、南京国际展览中心C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二):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二):徐州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同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获奖证书④所在院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甲方栏须空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20年太仓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考试
本次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然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现场笔试、面试时间(一):2019年11月17日下午。
现场笔试、面试地点(一):桔子水晶南京奥体中胜国际博览中心酒店(河西大街66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笔试、面试时间(二):2019年11月23日下午。
现场笔试、面试地点(二):徐州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50分。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不组织笔试的可另行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如某岗位职数在上一场次已录满的,该岗位下一场次不再设岗招聘,未录满的则按场次顺序往下招聘到完成招聘计划为止。同一考生只能报考一次同一岗位。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卫健委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 0512—5353117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九、本《简章》由太仓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890607,53520153。
附件: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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