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昆山市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2019-12-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苏州昆山市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00-2019年12月12日14: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昆山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昆山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昆山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1日至2001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4.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人士、2020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普通高校生(含2020届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1日09:00-2019年12月12日14:00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图像清晰、不变形,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2月11日09:00-2019年12月13日14:00
 
  (16:30至次日上午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9年12月11日09:00-2019年12月13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6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考生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人员性质: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生视为(选择)“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此次报名条件),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视为(选择)“社会人士”。
 
  ④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00至2019年12月18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修改/改报、缴费时间查询及缴费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通过“已报名考试”查询、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查询、下载。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党员关系证明(党组织盖章,有效期7天)、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本市关于编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31470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31072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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