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组部新修订了公务员调任规定,主要是结合职级并行相关的规定和新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调任规定进行了修订和明确。修改的内容还是比较多,很多重点的内容都值得大家关注。今天小编跟大家收集整理了几个修改的重点,供大家了解。
第一,调任范围扩大,不但可以调任职务,还可以调任职级。
在新的修订中,对调任的对象进行了明确,调任对象包括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务。大家都知道,以前一般调任是指任领导职务,任职级是不行的,特别是在基层更不行。现在在这个方面打开了口子,但是调任职级是指四级调研员以上的职级,如果调过去是任主任科员甚至是科员的,那是不行的。而且调任职级公务员有特别的规定,明确调任职级公务员应当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也就是说有三个条件:一是紧缺的人才;二是专业的人才;三是必须优秀;实际还是把普通工作人员排除在外,普通工作人员想要调任公务员还是很难的,不能实现自由调动。
第二,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调任公务员。
我们知道,以前的公务员调任一般是上述单位的管理人员,没有覆盖到专业技术人员。但这一次把专业技术人员也涵盖进去,而且可以调入公务员任领导职务。但是对调任的条件也比较高。专业技术人员要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的职级职称是不行的,比如中级职称。
第三,符合一些特殊情形的可以降低条件调任公务员。
主要有三个方面情形可以在调任条件上适当降低,一是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比如说这个领导班子需要配非党或者是女干部,现有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那么条件可以降低,从事业单位中调任。二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重要专项工作需要也可以降低。比如近期各省都需要金融人才,就从很多银行调掉进专业人士去担任副省长。三是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人才,这个方面还是比较多的,比如新疆、西藏,每年都会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在调任时就可以降低条件。
第四,对不得调任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和明确。
和以前相比,范围有相应的扩大,界定更加清晰明了。比如现在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都不可以调任公务员,这些方面主要是和新的公务员法所匹配,保持和新公务员法的一致。
总的来看,这一次公务员调任的规定修订还是比较大的,这些重点的内容值得大家关注和重视,特别是体制内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