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这两类人将逐渐失去编制,这类人可以转为公务员

2020-02-1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我们先来捋一捋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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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这两类人将失去编制
 
  事业单位改革拉开帷幕,首先要改变的就是医疗和教育这两个最重要的领域,涉及八百多万公立医院编制人员,二百三十多万的高校在编人员,占全国事业编人数的三分之一。
 
  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的编制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现有在编人员仍按照编制管理,等到退休、辞退之后,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而新人则不再有编制,实行合同聘任制。
 
  但老人也要按新机制运行,仅仅是档案里有个编制而已,不等于不受新机制管理。
 
  改革后事业编分三类
 
  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属性重新进行一次划分,以进一步提高这些单位的工作效率。
 
  其中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能不同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各级、各地区事业单位均按照这个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划分类别,不存在层级和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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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举例来说,这类事业单位包括:由于行政机构限额不足,被迫作为事业单位存在的事业局,如很多县区的教育局、文体局都是事业局,持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使用事业编制;各类行政执法队伍如路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执法队等;各类监督管理队伍如环境保护监察中心等;由法律授权或政府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如特种资源管理办公室等。
 
  这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后期将会被划分到公务员序列中,这类事业单位中的一小部分人员后期可以转为公务员编制,毕竟公务员行政编制才更适合运用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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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后期应该会逐步转为企业管理,而原有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管理,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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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包括:高等和职业教育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电台电视台、需要扶持的文艺院团、公证机构等。
 
  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将实行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应该可以说这三类事业单位中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
 
  事业单位报考需注意
 
  因此,我们可以说,事业单位目前的改革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仅仅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那么简单,还会有其他各个方面的改革,涉及到的范围也会比较宽泛。
 
  因此大家在报考事业单位的时候务必要弄清楚所报职位的属性,最好选择那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属性的事业单位,这两者的工作稳定性要相比其他事业单位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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