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03-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批)已公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至2020年8月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人员(详见岗位表“其他说明”)年龄可放宽5岁(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本公告中岗位表A(岗位编号为:2020A01至2020A11)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至2020年8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1日9:00至2020年8月2日16:00。
 
  2.本公告中岗位表B(岗位编号为:2020B01至2020B21)为短期招聘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至2020年4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21日9:00至2020年4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开考时间及地点以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4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组织及实施
 
  (一)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方式:岗位表A(岗位编号为:2020A01至2020A11)采用试讲、面试结合方式考核,岗位表B(岗位编号为:2020B01至2020B21)采用笔试、面试结合方式考核。
 
  (二)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1.笔试
 
  岗位表B(岗位编号为:2020B01至2020B21)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考核,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进行通知。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岗位表中所有岗位均须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试讲
 
  岗位表A(岗位编号为:2020A01至2020A11)的岗位须参加试讲考核,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岗位表A中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岗位表B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意见。
 
  2.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进行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18036443153联系人: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联系人:邱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岗位表.xlsx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7日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资料: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二维码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