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安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0日之间工作日,报名地点: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市长江东路10号)四楼办公室。笔试主要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海安市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海安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区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参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区镇事业人员参选须为2016年1月以前聘用的,其他参选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
(3)参选人员须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岗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0日之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市长江东路10号)四楼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主管部门或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及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岗位代码(01)岗位专业知识。岗位代码(02)主要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
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皆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者在前。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海安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www.haian.gov.cn(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咨询电话:88921592(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88869628(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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