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27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补充公告
根据前期预报名部分人员所在省市疫情变化的情况,现对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调整:
报名方式调整为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档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ntsyrsk1@163.com,文件以“岗位代码+报名岗位+姓名”命名。
二、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0日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至2002年4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招聘岗位简介表),另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2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28日,具体安排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时办结相关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监督电话:0513-85306125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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