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推理不要怕,大纲分析有方法

2020-05-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在公职类考试中,总会有这样的一种题目:它身材短小,却异常精悍;它相貌平平,却内涵深刻;它默默无闻,却总成为考生的“阿克琉斯之踵”。没错,这就是类比推理。作为公职类考试非常常见的一种题型,似乎我们没有对其表示出应有的尊重,结果到头来,在小河沟里翻船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这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类比推理是怎样的一种题目。
 
  考试大纲是一份规定了各种常考考点的文件,类比推理作为判断推理比较重要的考点,在考试大纲中有如下的描述:
 
  第三种题型是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这段话告诉我们类比推理题目的考察逻辑:首先,对题干给出词语进行分析,找到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其次,在选项中与题干中词语比较,选择到逻辑关系一致或者相似的选项。
 
  接下来,考试大纲给出了一道例题:
 
  螺丝:螺帽
 
  A.水杯:暖瓶 B.线:纽扣
 
  C.插座:插头 D.筷:碗
 
  并给出了答案和解析:
 
  答案:C。螺丝和螺帽是一组必须配套使用的东西,选项C中插头与插座的关系与螺丝与螺帽的关系一样。
 
  通过上面的例题和解析不难看出考试对这类题目考察的意图和解题方法。解析中第一句告诉我们“螺丝和螺帽要必须配套使用”,这就是他们的“逻辑关系”;二第二句则指出C选项的“插头和插座的关系”和题干一样。这也更印证了,第一段题目描述话语中的解题逻辑。
 
  那么面对大纲中的描述我们应该如何学好类比推理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辅导专家建议大家:
 
  (1)针对常考逻辑关系进行思考。很多常见的逻辑关系,是题目中常出现的,也是比较容易被人理解的,比较符合常识,更适宜进行考查;也能测查出考生对于基本生活常识和基本逻辑思维的养成。具体说,如果在个别题目中,大多数考生都比较认可某个逻辑关系而轻松选出答案,但个别考生会觉得另一个选项具有的关系似乎更合适(这是常有的事儿,大家不用疑惑),这时候其实并没有反映出个别考生的思维活跃或者思路有创造,更反应的是这样的考生思路不正确,不能符合基本认知,简单说就是不具有公务员的思维品质,是肯定不合格的。
 
  (2)总结题目中的常见关系。“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题目也是一样的,做的多了自然游刃有余。对于类比推理这种的需要积累才能进步的题目就更是如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辅导专家建议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善于积累常见考点,尤其是那些错误的题目中的考点——相对于比较长题干的言语等题目,想必对类比推理的错误题目整理难不倒大家吧。当整理到一定的数量,我们就会发现,很多的题目并不是我们没有想到逻辑关系,而是逻辑关系就在眼前,但是我们却关注了其他不重要的东西。
 
  最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祝大家能够在省考来临之前获得更大的进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