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2020-06-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笔试包含综合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办理备案手续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岗位表A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12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12月31日16:00。
 
  2.岗位表B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6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岗位表A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0日。岗位表B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岗位需求表中对研究生研究方向提出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enshichu.yctei.cn/)、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提出要求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需要企业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专业方向提出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二)考核方式
 
  A、B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均为:试讲与面试,若B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超过20人,则考试方式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1、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或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考核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后10日内在学校张榜向考生公布,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本次招考工作(长期招聘岗位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短期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583910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岗位表.xlsx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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