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图片来源于国家公务员局,链接: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47287fa74017291ca886b004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2020国考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11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sbj2020@126.com。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8日11时前发送扫描件至jsbj2020@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jsbj2020@126.com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的扫描件。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3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一)至(六)项材料的原件,另提交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20年6月23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时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6月23日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西柿路与邱村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于6月24日进行,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时在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定时间定于6月22日。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时报到,报到地点为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体能测评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考察
根据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苏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现场面试或体检,当日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体检另行安排。
2.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联系方式:025-86361655、86361656(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官网)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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