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苏州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8月1日,9:00—16:0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单位摊位进行初审;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3、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相关通知。4、缴费:管理类岗位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请自带现金),专业技术类岗位面试考生暂不缴费。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苏州市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我省选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8、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的2019年退役士兵,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三、面试
(一)管理类岗位: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0年8月13日—14日,9:00—16:00;领取地点:苏州市人才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办事大厅6号窗口。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过期不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专业技术类岗位:包括岗位类别为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英语类、专业技术其他类的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招聘单位联系表》。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007/7d1ed798bfbc481bb7e4918d11728a0d.shtml
心动了吗?心动不如马上行动,抓紧时间赶紧备考吧!
点击购买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资料: